厦门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执行标准
 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(元) 收费依据 说明  
  有线电视入网(硬设)费 居民用户 650 厦价服[2006]76号 仅限用户申请入网地址具备装机条件情况下。  
终端 非居民用户 650
  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 月.终端 18 闽价服[2007]97号、闽价服[2007]233号    
  机顶盒分期付款费 月.台 6.5

由广电网络统一配置的机顶盒,作为主终端入网使用,与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合并按月收取,收满380/台为止。

 
  副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 月.终端 免费

居民用户第二、三终端

 
  智能卡 55

 

 
  基本型机顶盒(不含智能卡) 345 闽价服[2007]233号 由用户一次性付款购买  
  下一页   上一页   返回   首页    第1/2页